新仰光城开发项目“市政厅”会议全文--根据录音整理翻译(连载七)
译者注:潘继泽先生作为缅甸资本市场第一人:第一位引导缅甸企业到海外借壳上市融资的企业家、旗下旗舰企业FMI作为缅甸股市仰光证券交易所第一家上市公司,以及缅甸第一家公司合营上市企业MTSH的董事长,下期将看潘先生如何回答以上问题。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 : “非常感谢 ! 刚才说的很好,风险管理这一块,这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我现在戴着的帽子是NYDC的,我的老板是仰光省政府,我的最上层领导是民众,这些风险管理方面,哪些是最重要的在我的脑里是很清晰的,微观来说政府该不该给保证,不用电的话政府会保证吗?我可以回答的是政府不可能开保证函给您,投资者的风险不可以转移到我这里,每个人各自负责自己的风险部分,该得到的收益权利我会保护您,风险必须是您的,不然的话成功了是您的,不成功的话风险移到我这里来。
第二点是:我们做的不是BOT而是PPP,另外关于哥伦布港口事宜我也想回复一下,您说的部分有一认知错误,哥伦布港口有两个,其中一个有问题,出了问题后被收购,中国公司把他收购掉了,出问题的港口是借钱做的港口,他是想借钱还拥有港口,建完后无法偿还借款所以才被收购,这个案例不会在我们这里发生,因为我们不是借钱来做,我今天可能先提前说一下相关事宜,以后不可以来说,“您以前这样说过”。
目前我们跟中交建集团合作,您来开发建设大桥,下桥后需要道路土地等,做水供应的话,需要水处理厂的土地,发电厂及污水处理等用地,这些土地由NYDC来出,什么价格呢?跟政府合作的迪洛瓦工业区是一样的价格,不会考虑降价的,土地由我们来出,投资这些基建需要的资金由投资者来出。
举例说:整个项目如果需要100块钱,我出地的费用按照英亩来算,可能只占了15%的比例,85%是由投资者来出,要有这85%的资金比例工作才能完成的,也不是给您土地,更不是把土地卖给您,跟迪洛瓦一样,这是仰光省政府的股份,这样的话我的股权比例只有15%,也可能只有10%的股权,1个平方米以5美金的价格来计算的话,可能就是占10%左右,我是说股权少掉了,我们来做合作我想要25%的股权,那就要得出25%的资金,我没有那么多资金,我有的土地只占10%左右,投资者要得全部投入,您出90%的资金,但是我要得拥有25%的股权,合不合理?该怎么做到合理呢?
您多出的资金我保证年回报率必须在13%左右,这里有六种工作,有三个会赚钱,另外三个会亏钱,赚钱的地方您先分95%的钱,我虽然占25%的股权,但是我只先分5%的钱,到什么时候呢?您投入的90%资金回款时,我这边才会分25%的股权,我投入的10%资金用这5%的比例,早就回本了,只有十分之一,您回本那天开始我们开始25%跟75%分享利益,这些工作是您与我一辈子的工作了。不是BOT更不是随便给您的,我这边一分钱不出,但是会得到25%的股权收益,对方虽然投了很多钱,但是占有了75%的股权,这样的分享方法是合理的,我们是根据这样的方法在做事,最后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您们可能还要得等6周左右才能知道,规则就是这样的,您问的问题不知道我有没有回答了?大部分是在这些基本内容里了,风险管理哪些人该对风险承担等。”
主持人:就如潘继泽所说的,后面还会举行这样的沟通会,等具体的数据出来后才可以讨论其他细节,现在开放问题提问。
提问者一:Surge Pun(潘继泽)您好!我叫温咩昂,是一名工程师,我想问的问题是关于中交建集团事宜,他们做可行性报告及规划设计,招标时他们会参与投标,我的经历是做设计的人,他有整个项目相关的细节文件,他们把项目的所有细节都知道了,没有人比他们清楚,如果我是中交建集团的话,我会把资料保留5%左右,招投标时我会参与投标,我认为不应该由做设计的又来投标,我的看法是设计团队应该要有两组,从这两组里在来选那组的设计理念好,到时候再让他们来参与投标,或者是设计归设计,他们不可以来投标,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设计应该有两家来做,再来邀请大家投标,这样做不行吗?
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新城开发对国家发展有利的话,没有什么要反对的,现在的环节里最重要的是合同签订环节,目前NYDC的董事会里面,听下来最专业的是Surge Pun(潘继泽)及George Yeo先生两位,我们的部长及省长在他们的领域里是专业的,但是在新城规划是不专业的,重要的是合同及项目完成的可能性,也是Surge Pun(潘继泽)及George Yeo最清楚,Surge Pun(潘继泽)先生我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同饮一方水,我们觉得您是可以信赖的,第二个问题的George Yeo值得我们信赖吗?谢谢!”
主持人:要不要一次性先回答这个问题呢?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您说的做法没有错,这是其中一种方法,我只是先解释我们的做法,您可以来分析这样是否可以来接受,我就举个例子,先说建大桥吧,大桥的批准不是NYDC也不是仰光省政府。批准大桥的建设是联邦政府建设部,到时候建设部及YCDC的专家,还有NYDC的专家我们会组织一个委员会,这是关于NYDC的责任部分,中交建集团是负责设计及意向书,我们这边会去审查符不符合法律规定,能不能够批准,还有他们说大桥建设的花费具体金额出来时,我们会请独立的审查机构(independent quantity surveyor),这个机构必须是国际认可的机构,他来帮忙审查造价是否合理,造价有没有偏高等,检查后给我们意见报告,根据那个价格协商,所以中交建集团也知道他们不可以随便报造价,我们是按照这样的审查制度走的,如果对方接受了我们才会签订,这就是我们操作的方法。
第二个问题我有点惊讶关于George Yeo能相信吗?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我曾经跟省长说过成立NYDC公司必须要有独立的两位董事,有可能是缅甸人或外国人,这是我向省长请示过的,省长也同意过,这是缅甸国营企业里第一次聘请外国人担任董事,不要说在政府国营公司聘请外国人担任董事,在缅甸本土公司聘请外国人担任董事都还会有反对的声音,例如缅甸的银行管理里,不可以聘请外国人担任CEO,有这么一条法律的,我个人认为这条法律是错的,这样聘请外国人是独一无二的(unique),我去找George Yeo聘请他担任这个职位,他想了好久都没有答应。
我后来说了一句话,我会在NYDC任职5年不领任何薪酬,因为拿着薪酬的话比较有压力,我想要的金额(仰光省政府)也不会给的,给的金额我也不想要,所以什么费用都不领,第三点是在我集团下面的所有公司,不会来新仰光城做任何生意,这是我给的承诺。
George Yeo听到这些后就答应了,他要来任职,George Yeo来新仰光城做独立董事,不管得多少钱那都不重要,因为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还要得肩负各种责任,可能会破坏自己名声的工作,会被大家批评的工作,对缅甸有着诚意才来做的,为什么对缅甸有诚意呢?从1988年之后缅甸经济开放后,他曾经以新加坡一名部长的身份与缅甸有很多交际,对缅甸有友好情感才会来帮忙,一般人是不会来帮忙的,可以相信George Yeo吗?那就是由您来评定了。”
主持人:最后环节的部分再开放几个问题后就结束了。
吴瑟亚度:“想说的大部分已经说了,我本身就是仰光人,在仰光生活长大,如果这个项目做成的话,也希望做得很成功,另外怎么能够做到可持续性发展呢?刚才潘叔叔也说过了,如果您只做5年的话,后面该如何延续下去呢?另外缅甸政府与经济是挂钩不可分开的,再过两年就要选举了,选举的局势我们暂时都无法预估,假设到时部长换人了,主席的位置也换人了,还会跟现在成立NYDC的部长一样好说话吗?到时再运作项目时,会不会更困难呢?这是从政治及经济角度分析的,我的建议就是这些。”
吴叶敏度U Ye Myat Thu:“我个人是对“市政厅”会议(Town Hall)这个标题比较感兴趣,政府部门举办Town Hall这样的会议,向公众展示,希望以后也会有更多的讨论,我个人在公司的二十多年执业生涯里,参与到政府的招投标工作里,也发现政府部门的缺点,像刚刚提供的解决方法表示欢迎赞同,也同时希望国际上惯用的这种操作手法,能够在缅甸成功并且成为标杆项目,只有一点是这个项目没有那么快可以实现,在运作的过程中,大家如何相互支持把这个项目做好,可能有些地方是我们比较担忧的,曾经我们也是政府项目的受害者,曼德勒也有过失败经验,希望不会在这边发生,也希望这种运作方法可以成功,不然也没有其他运作方法了,谢谢!”
吴凯温U Khaing Win:“首先感谢NYDC及潘纪泽先生,像现在这种可以公开透明的讨论,与公众相关的项目能够这样公开讨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做法,对NYDC不太了解的部分也有了更多了解,刚刚提到规划设计后的招标流程的做法,清楚的得知后是很好的,另外也很欣赏潘先生,因为PPP项目非常复杂,合同签订操作过程是很复杂的,很赞赏潘先生有勇气接下这个任务,我们提供的建议我相信您们也会采纳的,我们大部分观众是比较担忧,也希望政府每走一步都是对的步伐,都是在合法框架下的程序办理,这就是我的结论,谢谢!”
主持人:参与讨论者是代表民众提问与建议,非常感谢您们的参与,NYDC里面有很多外面的人,包含潘先生也是商人,如何做到别人不会怀疑自己的角色?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及永续性发展,谢谢!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这是一个非常有深度的问题,不可以轻易回答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刚刚有位大哥问到的问题里,NYDC要依靠潘继泽及George Yeo,这方面我需要来纠正一下,我们董事会里面的五个人都是值得依赖的,大家在各种的领域都有各种的专长,大家都不是花瓶摆在那边好看,我们的主席杜尼拉觉也是从您们工程领域来的,说到建筑方面她有很多年的经验,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过很多年,我想要说的是我没有从政方面的经验,只知道我想做的事情,被批评被骂的很多,我也是真正学习,还有吴函吞部长及在台下坐着的独立董事吴吞咩也是给过很多贡献的人。
刚刚主持人吴昂齐肯先生的问题我想这么回答,新城开发项目是与公众相关的工作,很有吸引力的,也可能会有很多机会,在我们的决策里,譬如说要给83块美元的,还是85块美元的,差异2美元也是算多的,这些吸引力就如前面大哥所说的像内比都一样吗?我不敢讨论内比都的事情,但是我不会在新城里建20车道的公路,为什么要建20个车道的公路我也不知道。
仰光新城我们规定的目标就是经济层面,不应该参与其他的,我指的是来跟我要一个好的地块来建120层的大楼,对不起我不需要120层的大楼,我需要的是要创造200万个就业机会的企业,我们的社会经济报告出来时您们就清楚了,只有一个关键词不需要的“不浪费”,需要的必须100%要得到保障,会按照这种方法执行下去,问题的根源通常是跟贿赂有关,如果能够控制住贿赂事宜,大的方向决策应该是不会错的,就算是错了一点也没有问题,我的其中一个重大责任是在负责NYDC的期间,如何管控贿赂工作,贿赂是指我们的员工,跟我们一起工作的供应商承包商投资商等,如何管控他们做事的方法,不只是贿赂,还有贪污我们也会处罚。贿赂是指不可以做的事情收钱后去做,贪污(渎职)是指该做的不做给钱才做。
就好像政府部门负责发批文的,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职责,但是没有给茶钱就不会去做,这就是贪污(渎职),所以不管是贿赂或贪污(渎职)我们都会去控制,如果能够控制贿赂事宜,就可以避免80~90%的危险,商人在没有什么利益的前提下,会来免费工作吗?这不可能也不会相信,先不用相信,满五年的时候您们再给我打分做的好不好,对与不对今天先不用决定,您们可以先观察,这就是我想说的。”
主持人:今天参与讨论的所有人员,非常感谢您们的参与,我们的”市政厅”会议就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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