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党派担忧外国对大选的资金援助 (振春)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3-09 11:33:22 共1412人阅读
文章导读 政治党派担忧外国对大选的资金援助 (振春)


 

政治党派担忧外国对大选的资金援助

振春 译自2015年3月5日《缅甸时报》

    西方六国政府与欧盟保证为十一月份全国大选提供资金援助,使缅甸政治党派对谁将是大选的受益者和外国援助的合法性感到担忧

    三月三日,欧盟与六个国家驻仰光使馆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作为“发展伙伴”,他们将努力为缅甸的大选准备工作提供支持,因为他们将此次大选当成“缅甸民主转型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并且可以借此机会向全世界再次确认将进行政治改革的承诺”。

    该声明表示:“我们的援助目的是为了支持民主过程的制度化,而不是支持某一个政党或候选人。”该联合声明由欧盟、澳大利亚、丹麦、挪威、瑞士、英国与美国共同签署。但是声明中也提到欧盟、挪威、瑞士和美国正在提供“能力建设方面的援助以利于一些政治党派,”和“继续为一些政党公平地提供符合缅甸法律的支持。”

    一些政党和观察家认为他们不能确定这些拟议中国际援助所有的因素是否可以接受。

    掸民族民主同盟的发言人吴赛莱表示他的政党没有收到任何支持,也不确定到底谁将是这些国际项目的受益者。他说:“我们还从来没有接收到来自国际捐献者的任何援助。”他表示,如果想让这些援助获得效率,必须在联合选举委员会、各个党派和社会团体之间举行透明的会议,然后这些国际援助者根据这些会议的结果基础上提供援助。

    人民议会代表和若开民族党的秘书长吴敦昂觉告诉缅甸时报,根据2008年的宪章,他们的党不能结接受来之国际的直接援助。

    宪章第407(c)条规定:任何党派如果接受外国政府、宗教协会、其它协会或某一个外国人的直接或间接的资金、物资和其它援助来发展的话,该党派就将被取消注册。

    他说:“如果国际社团愿意通过联合选举委员会来支持的话肯定没问题,但是据我了解目前联合选举委员会还没有相关的条例和规定,他们如何将这些援助分配给各个党派?如果国际上愿意通过联合选举委员会来提供支持,那就首先很有必要先制定出相关的规定条例。”

    吴登盛总统在三月一日的每月广播讲话中说:“将在今年十一月举行自独立以来第一次范围最广泛的选举。”这也将是1948年缅甸独立以来国际上关注程度最高的一场民意测验。

该国际援助保证声明的七位签字人表示,此次民意测验的成功与否将根据“选举程序的完整性和反映本国人民意愿的成果”来衡量———显然是针对1990年军政府拒绝承认获得压倒性胜利的全国民主同盟和该党决定抵制2010年的选举结果。

    参与该保证声明的一位高级外交人员说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表示透明度和强调外国力量不会对不同政党有所偏爱。他说: “我们需要对我们所提供的支持保持透明和清晰,”他还补充表示他自己的国家将通过非营利性的国际基金机构渠道为大选系统提供援助。

    该保证声明为援助项目提出了五个目标,包括为联邦选角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全国选民名单的更新;对地方和国际选举观察员的培训和安排;对“利益攸关者”包括政党的“能力建设”;对群众社会团体和媒体的支持;对监管系统进行探讨的鼓励;和选举程序的组织和管理。

    政治分析家吴燕苗登表示国际援助对最需要援助的草根阶层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他说:“多数和联邦选举委员会关系比较密切的政党或社团能获得这些援助,假如国际团体愿意真正帮助确保透明和可信的选举,他们就应该去帮助加强基层的组织,我的意思是村一级、或镇和村一级,因为他们能够成为有效的监管者,并且决定选举是否自由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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