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政策出炉(附缅文版税率表)
编辑:缅康网
文章类型:政策法律
发布于2017-03-08 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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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2017年税政策出炉(附缅文版税率表)
将于4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的2017年联邦税法,已于3月1号得到总统签字确认。
早前人们关注的对于特种类商品的征税,如香烟和酒类有何变化?在新税法中,就比之前的有所提高。在草案审议过程中引起社会普遍热议的黄金首饰买卖的税收,最终还是确定为按1%的征收。
在个人所得税征收方面维持原来的规定,年收入在480万缅元内的仍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在近期才引发热议的电力税,对于国内使用者倒未见有任何的新增条文规定。倒是对供应出口的就规定要缴纳8%和石油原油5%的税收。上述两项征税规定,就被列在第17条第A款中并付有详细解释。
新税法第38条规定,对持有或经营特别类商品而未主动申报缴税,或进行偷税漏税的,一经查实须根据税法中规定的处罚条例第22条C款予于直接罚款处理。如涉及是举报查处的,罚金的20%奖励给举报人,负责侦办案件的单位则为30%。不过对于由那个部门全权负责操盘逃税案的审理和处罚,在税法中就没有详细注明。
需要了解2017年联邦税法中所规定的征税税率,可查阅付带的税率征收图表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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