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泰国严禁电子烟
编辑:新华社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8-01-09 15: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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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泰国严禁电子烟
新华社曼谷1月9日电(记者汪瑾)中国驻泰国大使馆8日发布公告,提醒中国游客恪守当地有关电子烟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旅行顺利。
泰国法律规定,电子烟属违禁品,在泰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其中,携带、使用电子烟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50万泰铢(约合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有进出口及销售行为,刑期最高10年或罚款不超过100万泰铢(约合20万元人民币),或两者并罚。
公告说,泰国执法部门已连续查处多家电子烟经销商,涉事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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