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大量个人资料被盗,保安控制室受损最严重
香港立法会大楼7月1日遭暴徒强闯并肆意破坏,修复工作预计10月才能完成。立法会主席梁君彦7月4日透露,大楼其中一个“重灾区”是保安控制室,有电脑硬盘被撬走,大批议员、职员、官员、记者的资料遗失。
从立法会现场损毁情况来看,暴徒当天有计划地破坏了大楼内外的闭路电视、照明设施、计算机等,他们还遮盖容貌,甚至提醒同伙戴手套避免留下指纹。
央视新闻消息,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4日表示,已就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带发生的暴力事件拘捕12人,就6月30日一个在中区举行的公众集会期间发生的多宗案件拘捕6人。此外,香港警方还拘捕了另外9人,涉嫌“网上非法公开警员资料”等罪行。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一众委员7月4日巡视大楼的损毁情况,并举行特别会议商讨善后工作。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视察大楼损毁情况 图源:香港《文汇报》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会见记者时指出,遭破坏最严重的是大楼保安控制室,有部分计算机硬盘被撬走,包括申请立法会通行证的个人资料,以及议员、官员、议员职员及秘书处职员资料,但没有身份证号码。
他指出,涉及的硬盘设有多重保密功能,相信难以破解,但为安全起见,已通报私隐专员。
《大公报》指出,翻查事发当日的直播影片及事发后拍摄到的照片,可发现暴徒破坏立法会大楼期间,不忘逐一捣毁或遮盖大楼内外的闭路电视,有暴徒击碎大楼内的照明设施令现场光线变暗,亦有暴徒打开职员办公室的计算机查看、部分计算机事后被发现遭刻意毁坏。
此外,在场大多数暴徒遮盖面容,并在有记者拍摄时以雨伞遮挡,更有暴徒大叫“戴手套”、提醒同伙勿在现场留下指纹,以免警方追查。立法会大楼内的保安控制室受严重破坏,而且有计算机硬盘不翼而飞,不排除是暴徒为毁灭闭路电视影片等证据所为。
立法会大楼遭破坏后内景 图源:《大公报》
专家:这是有预谋、有计划及组织地进行犯罪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撬走计算机硬盘的行为,肯定非反对派所说的是示威者的“一时冲动”,而是一宗有预谋的盗窃行为。
他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盗窃罪条例》第九条盗窃罪,任何人犯盗窃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倘属有预谋的盗窃罪更会被加重刑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指出,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进行大肆破坏,并偷走服务器及计算机硬盘,已涉嫌犯下《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条的“刑事毁坏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盗窃罪条例》第九条的“盗窃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第十一条的“入屋犯法罪”,最高可处14年监禁;第十二条的“严重入屋犯法罪”,最高可处终身监禁,等等。
他也批评这些违法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明显地有预谋、有计划及组织地进行的犯罪,包庇这些暴力罪犯的反对派对此是责无旁贷、难辞其咎的,应予以严厉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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