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预计生效",这个美国资助的反华媒体想跑了

编辑:观察者网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24-03-15 14:25:04 共465人阅读
文章导读 随着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进入提速冲刺阶段,受到美国政府资助、长期致力于抹黑内地和香港的“自由亚洲电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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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进入提速冲刺阶段,受到美国政府资助、长期致力于抹黑内地和香港的“自由亚洲电台”网站,果然传出了计划跑路的消息。

3月13日,香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援引内部工作人员称,国家安全相关立法预计生效之际,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美国全球媒体署”资助的“自由亚洲电台”可能在月底之前撤出香港。

消息人士补充说,它在香港有4名全职员工和3-4名兼职员工,部分香港员工预计将迁至台北或华盛顿总部,还有一些预计被裁员。电台已于2月下旬告知员工撤离香港的计划,办公室也将于4月中旬退租。不过,员工尚未被告知搬迁原因。

还有知情人士透露,自2020年香港国安法颁布以来,这家媒体机构就在计划撤出香港,并已经宣布了几次人员调动,比如一年半前有2名记者被调往台湾。

据港媒报道,“自由亚洲电台”曾被亲建制媒体称为“美国代理人”。今年1月3日,它在报道中引述了正被通缉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的言论,而被香港警方去信表达不满。警方信件指出,许智峰言论失实,媒体“不应提供平台给罪犯发布失实言论”。

上个月,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也在社交媒体点名批评了末代港督彭定康、英国安全事务国务大臣图根达特、“自由亚洲电台”及乱港分子许智峰对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的抹黑言论。

他强调,23条立法工作恰恰维护新闻及言论自由,保障市民能够安居乐业、企业放心投资,“希望大家认清境外势力和逃犯抹黑立法的居心,明辨是非,支持我们的立法工作”。

资料图 图自港媒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立法工作目前正进入提速冲刺阶段。3月6日,香港立法会联席会议公布了一份讨论文件,以极高的透明度介绍了1月30日至2月28日进行的公众咨询的结果。数据显示,咨询期内特区政府一共收到13489份意见,其中有13297份支持或提出正面意见,占比高达98.58%,而提出反对建议的仅仅有97份。文件指出,23条立法建议获得大部分公众人士、市民的支持。

3月8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香港特区政府网页正式刊宪,并于上午11时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全面落实香港基本法第2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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