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凯:缅甸大选与华人
作者:亨凯
前些日子,一位居住在缅中边境城市的友人,向笔者发来两张图片,一张是某政党拉票的图片,而另一张是另一个政党的党徽。她问,这两个党有什么区别?原因是,当地华人使用的社交媒体上的不同群内,这两个政党正在向华人进行拉票。这两个政党之所以会主动向当地华人拉票,原因是两党所推出的候选人皆为当地的华人。
不过,当地华人不仅弄不清两个政党的区别,也不知道这两位是否竞选同一的议席,即人民院议席、民族院议席还是省邦议会的议席。实际上更多的华人其实甚至不知有不同议院的区分。因此,谈到要支持哪位候选人,朋友说当然投给作为自己邻居的候选人。
笔者在此期间,也曾问过另一华人,是否有至社区办处检查自己是否在选民名单之中。缅甸选举委员会在每次选举前,都会在全国公布各自地区的选民名单,只有在选民名单中拥有自己的名字,才有权力投票。被访者说,不可能去看,“如果不让投就算!”
呐喊与蹑足潜踪
另一方面,笔者近期注意到现执政党在本次大选中推出了两名穆斯林候选人,且新闻报道中明确表示,由于上届大选(2015年大选)时,不同群体之间矛盾较为明显,因此当时没有推出穆斯林候选人。在已经国际化了的宗教民族冲突尚未解决的今天,执政党在其1128名候选人名单中能够推出2名穆斯林候选人依然是一个重要的和大胆的举措。因此甚至也有竞争对手散播出执政党将推出20名穆斯林候选人的谣言来进行拙劣的政治攻击。
与此同时,媒体上也看到有南亚裔人拍出视频,表示自己希望在大选中向现在的执政党投票,但由于没有一个合法的公民证件,他们没有权力投票。同时,近期缅甸高考成绩公布,也有新闻传出若开邦一名高考生获得优异的成绩,但同样由于是没有公民身份的南亚裔者,他或许不会被允许就读缅甸“最高学科”——医学。不久,又有消息传来,代表若开邦穆斯林群体的民主与人权党的几名候选人由于无法证明父母在自己出身前已是缅甸公民,而被选举委员会取消了候选人资格。以上三个内容都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也引起了国内外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关注。
大选本就是人民争取或呼吁自身群体的政治等各种权益的最佳时期,南亚裔人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个5年一次的机会,通过各种层面和途径来解释自己的处境,为自己的权益发声。然而,笔者却发现为何与南亚裔人处境并无太大区别的华人,却不见有出来为自己的权益发声呢?
曾经与笔者一起在若开邦、仰光、曼德勒等地进行过两次田野调查的人类学者周雷认为,原因在于“华人不觉得自己被歧视,只觉得不够努力,还有距离权力不够近。”他继续解释道,“南亚人因为距离权力远,他们呐喊。华人自以为离权力稍近,蹑足潜踪,自以为别人看不见。”周雷对缅甸华人社会的判断无疑是深刻且极具洞见。为了理解以上的论断,我们需要回到缅甸相关法律以及在这套法律下缅华两种民族的文化反应。
法律给予的身份
缅甸在1948年从英殖民地独立后,初期在对待公民身份上较为宽松。不论是为了选票还是社会的稳定,吴努政府不仅承认了罗兴伽人的民族身份,也对华人入籍一事广开门路。然而这种平等开放思维在吴奈温夺权后不断收缩。吴奈温的社会主义纲领党政府在1982年出台了被称为“1982年公民法”的《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公民法》,并且沿用至今。
这部1982年公民法规定了原住民、公民、客籍公民、准公民等概念。原住民是指1823年前就已将缅甸作为长居国的克钦、克耶、克伦、钦、巴玛(即缅族)、孟、若开、掸等民族及分支为原住民,而原住民是天生的公民。以1823年为界,是因为英国在1824年对缅进行了第一次侵略战争。该法中并未对何谓客籍公民和准公民确定具体的定义。根据该法,公民与客籍公民或准公民所生子女也可获得公民身份,而客籍公民或准公民的子女只有再与这三种公民中的一类诞下的子女才能获得公民身份。但并没有说明客籍公民和准公民的子女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身份。
由于这部语焉不详的公民法,使得缅甸国内大量的南亚裔和华裔的公民身份管理出现较大的混乱。常常出现一个家庭中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却拥有不同公民身份的情况,且有些地方还出现要求准公民身份证写英文名而不是缅文名的情况。而在现实中,有大量的祖籍云南的华人所持证件却不是公民法中的这三类证件,而是“国民登记证”。虽是“国民”但又不是“公民”。不过,对于大多数华人而言,只要能获得一种官方认可的合法证件就已满足,对这些证件的区别与含义既不了解也没有兴趣去了解。
不同的政治权益
不同公民身份的权益区别主要是体现在政治领域。根据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的身份条件之一是:自己与父母都是在缅甸国境内出生的原住民公民。这句话其实细分又有三个关键条件,自己与父母都必须在国境内出生、自己和父母都必须是原住民、自己和父母都必须是公民。
而根据一系列的议会选举法,议员候选人的身份条件是:自己与父母都必须是公民,且自己出生前父母已是公民。而只要拥有公民、客籍公民、准公民和临时证件者即有投票权。
再降一级看政党注册法的规定,在2010年出台的政党注册法规定,只要拥有公民、客籍公民、准公民和临时证件者均有成立政党、参加政党的权力。然而在2014年的政党注册法第二修改法中,却限制为只有持公民证者可以成立政党,只有公民和准公民可以参加政党。
以上这些法律的一个特点在于,由始至终没有提到“国民登记证”的权益。因此,持国民登记证者或许连投票的权力也没有。
虽然没有相关的调查数据,但缅甸国内的华人所持的身份证件从多到寡可能是:国民登记证、准公民、客籍公民和公民。因此,华人所能拥有的政治权力从多到寡可能是:投票权、参加政党权、成立政党权和参选议员权。华人只有持有公民、客籍公民、准公民和临时证件才能在选举中进行投票,只有持公民和准公民证才可以参加政党、只有持公民证才可以成立政党,但如果想要参选议员必须父母也是公民。华人不论拥有任何证件,由于不是原住民,因此没有成为总统候选人的资格。总而言之,有大部分的华人没有投票权,还有一大部分人只有投票权,只有极少数的华人拥有参选议员的权力。而且这还是忽略政治因素从文化的角度将果敢人纳入华人群体之中的结果。
华人未来的方向
缅甸华人社会一直遵守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韬光养晦”、“沉默是金”、“闷声发大财”、“低调做人”的规范。因此,一直以为通过“蹑足潜踪”,“别人就看不见自己”,实际上缅甸社会从来没有忘记过华人的存在。而且由于华人在文化上的(普遍)优越感和经济上的(少数)优越感,且华人精英普遍与一些主流政治圈都有各自的、一定的来往,认为自己与权力较近。于是以为自己从未受到歧视。实际上,华人的地位仅仅是排在南亚裔人之后。
那么在缅甸这样的民族政策环境下,华人未来的出路在哪?笔者认为有两条路径选择:国际化和本土化。即成为国际华人或者本土人。所谓国际华人,即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心态融入国际社会。但这在客观上成本较高,只有极少数的精英能够实现。因此向本土人的方向发展更符合缅甸华人的现实情况。所谓本土人,即将缅甸从“居住国“的认识转为”祖国“的认识。从“缅甸华人”转为“缅甸国人“。不再将自己视为“客人”,而是自视为缅甸大家庭中的一份子——“家人”。
经过这样的文化转变,才能进一步向缅甸主流社会(即家人)争取自己作为家庭一份子的权利。当然,这也同样会带来“成本压力”。而且对于一直在缅甸兢兢业业的华人而言,这个“成本压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如果华人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将缅甸视为“家”,那么这将是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或许会很漫长或者不少曲折,但这也取决于华人的智慧,最重要的是如何巧妙地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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